以下是勞工署收到我的申請回覆:勞工處電郵
創意生活家(車仔檔)盧綽怡小姐:
多謝你使用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,本處已收到你遞交的職位空缺:
職位名稱: 售貨員參考編號: 787686
我們會於完成處理有關空缺後,儘快傳真/郵寄回條給你。如有疑問,請致電 25033377 與「職位空缺處理中心」職員聯絡。已遞交職位空缺表之參考編號
勞工處就業科 –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在勞工署互動就業中心登記了成為僱主,可以閱覽網站內所有職位申請的方法及條件,還可即時刊登空缺,費用全免,是一個既方便,三贏的平台,求職者網上搵工相當簡單,可以職業尋找,又可click薪水分類來作為搜索條件,而雇主只要填寫一份職位空缺,請人廣告會自動生效,若你像上述招聘者有heart,想請合乎中年就業計劃資格的人,也可一併寫在空缺頁上就可以了.
第一次登入網站後,我已初步了解請人的責任,例如我需要遵從<僱員補償條例如>的規定,替雇員購工傷補償保險,亦需為僱員購買強積金.根據表格,我完成了第一次請人的過程,在公司名稱方面,Life is king(英文)和創意生活家(中文)首次出現在互動的網上世界裡,其他相關的要求,我就依照前人的經驗拷貝了一下,我請人的對象,亦包括了選項:新移民,殘疾人仕,中年就業計劃學員及青年就業計畫的學員.
一直解不開,究竟要租舖先?請人先?還是進貨先?三者缺一不可,但三者的先後選擇次序只要不對時機,很多前期的工夫可能會泡湯,例如:我先租舖,租金開始要繳交,但人請不到,貨又未到,上次在紅磚屋的經驗,我是先租舖,但由於剛好上一手租客還有一個月生意做,業主又讓我租舖後,有一個星期免租期,一切都相當順利,但是,我這次即使是租舖跟貨同一時間搞定,但沒有人手怎辦呢,我相信大部份又要打工,又要做生意的人,必定面對這些疑惑.
1 則留言:
請我呀!!我要做售貨員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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